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
时间:2020-07-12    作者:威海四中    来源:中共威海市委    点击量:

 中共威海市委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威发〔2019〕16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 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1.加强教师队伍党建工作。把教师队伍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强化对学校党组织的领导,大力推进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过硬支部”建设,每年各级评选10个先进教师党支部。各级学校党组织要把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统筹安排党建指导员联系基层教师党支部,系统指导开展组织活动。要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要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积极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入党。要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每年各级分别评选10个优秀教师党员,切实激发教师党员队伍活力,引领“四有”教师队伍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各区市党委、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南海新区工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系统开展教师“四个自信”专题教育。充分发挥威海文化资源优势,依托胶东(威海)党性教育基地、新型城乡社区、现代创新型企业等社会资源,创建5个省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10个市级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引导广大教师充分了解党情、国情、省情、市情、社情、民情,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2年开展一次威海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各区市党委、国家级开发区工委、南海新区工委〕
     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新入职教师宣誓制度,深入开展师德承诺活动,教师每学年签订师德承诺书、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强化师德实践,创建5个省级师德涵养基地、15个市级师德涵养基地;推动威海 教师志愿服务团队建设,创建10个志愿服务品牌团队,开展义务送教下乡、职业技术服务、教育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师德考评,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学术不端、师德失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持续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防止教师队伍中出现“微腐败”现象。每2年开展一次威海市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树立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二、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培养高端教育人才
     4.健全教师培养培训支持体系。构建市、县、学校三级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深化“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全员培训工程,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年培训教师6万人次以上。创建市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基地10个,鼓励中小学校、幼儿园与师范院校协同建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联合大中型企业共同参与,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师搭建培训平台,创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实践基地4个。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市县两级政府要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5.积极培育全市教育家群落。开展威海教育名家工作室、“四名工程”、“双助工程”、职教名师工作室建设和市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以3年为一个周期,创建15个教育名家工作室,培养“四名工程”人选100名,培育“双助工程”实验学校20所,评选市级教学能手20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每年举办全市职业院校教师职业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培养一批市级技能名师。强化市县两级教研员和专业培训队伍能力建设,发挥其专业引领和指导、服务作用。〔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三、完善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6.加强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市县两级要在现有事业编制总量内,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充分利用教师编制周转专户政策,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要加大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力度,根据生源增长及时核定、调配编制。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师临时性缺员问题,严禁中小学自行聘用代课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充分挖掘现有编制资源,解决公办幼儿园编制需求;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实无法满足的区市、开发区,可探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3—5年内,全市配齐公办幼儿园教师。〔责任部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7.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逐步提升至研究生。创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办法,通过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等方式,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落实公费师范生培养机制,5年内入职竞岗选聘公费师范生400名以上。鼓励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依照有关规定采取委托高等院校培养的方式,选拔品学兼优、宜教乐教的优秀学生学习师范专业。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派驻、公开招聘与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委托高等院校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用3—5年的时间,为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配齐校医。〔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8.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区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岗位总量,教育主管部门在编制、岗位总量内,统筹调配教师,学校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区市、开发区跨校竞聘、定期交流的管理机制。推动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每年交流的骨干教师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鼓励热爱教育、乐于奉献、身体健康的退休教师到乡村和基层学校支教讲学。〔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9.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称与教师聘用衔接。注重教书育人业绩和一线教学实践经历,将完成标准课时量作为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必要条件。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教师“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10.改革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均拨款制度,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依照有关规定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自主招聘办法。建立行业企业领军人才、 企业管理者、技术能手与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管理者、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同级财政部门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或按照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拨付薪酬。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高等职业院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依据相关规定,自主制定岗位任职条件。〔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四、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受社会尊重的 职业
     11.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在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市县两级调整公务员工资待遇时,必须同时间、同幅度考虑中小学教师,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教师绩效工资增量机制,取消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要求,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在核增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农村小班额学校、寄宿制学校、民族班办班学校、考核优秀学校等单位,可适当上浮绩效工资水平。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考核体系,严格按照市级统一标准增加中小学校长职级绩效工资,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分配。〔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12.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并向艰苦偏远乡镇教师倾斜。支持开展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区市、开发区要结合省财政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给予补助。依托社会公益组织,设立乡村教师关爱基金,资助乡村特困教师;落实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乡村教育突出贡献奖。〔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13.落实民办学校教师权益。民办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足配齐教职工,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并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其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政策,财政部门对参加试点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适当补助。〔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14.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薪酬制度。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收入分配自主权,高等职业院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收入分配办法。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量管理,但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把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入高等职业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兼职教师的工作量,并作为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落实专职辅导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15.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每年教师节前选树一批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加大表彰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市级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名师评选活动。各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要制定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同时鼓励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出资设立教师发展基金,奖励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依法维护中小学教师权利,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
     五、切实加强保障监督,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16.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市党委常委会、开发区工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的具体措施。
     17.强化经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确保财政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用于教师培训,确保高等职业院校按照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发展经费,并在此基础上保持 持续稳定增长。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投入教师队伍建设。
     18.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健全教师队伍建设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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