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开展“国旗下讲宪法”活动
时间:2016-11-29    作者:寇一凡    来源:学生发展研究中心    点击量:

      11月28日上午9点10分,我校在体育场举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三周升旗仪式,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升旗仪式。团委书记张相林和高一(9)学生代表分别向全体师生做了主题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你、为我、为大家”和“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国旗下讲话。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五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作为当代的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中都需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时,《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中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正是有了法律,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
     最后,团委书记张相林指出任何一个纪念日的设立,都是需要内容支撑的。只有365天尊重了宪法,宪法日这一天才真正有意义,否则就是形式主义。法制宣传“既要轰轰烈烈,又要扎扎实实”。为者常成,行者常至。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只有这样宪法精神必能在亿万民众心中生根发芽,汇成依法治国的澎湃动力。
团支部书记张相林讲话

高一(9)班学生代表发言

我校全体师生参加升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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