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五周升旗仪式
时间:2016-12-22    作者:寇一凡    来源:学生发展研究中心    点击量:

 认识火灾  学会逃生 高一(11)班  陈慧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提起“消防“两个字,我们很自然地就会想起火。火,给人类带来了光明和温暖,带来了人类的文明和社会的进步。但火也给人类造成了无穷的灾害。俗话说:“水火无情”,火灾大多数是在不经意的情况下就可能发生。可能就丢了一个烟头,就会引发一场大的火灾。
     火灾是世界各国人民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灾难性问题。它给人类社会造成过不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财富日益增加,火灾损失不断的上升,火灾危害的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那么我们就应当学习并掌握消防知识,例如:火灾基本常识、灭火器基本常识、火灾扑救方法、人员疏散和火场逃生知识等。发生火灾时,如果被大火围困,特别是被围困在楼上时,在拨打了119报警电话后,我们应千方百计设法自救。如火势不大,可浸湿棉被、毯子等披在身上从火中冲出去。此时,要当机立断,切不可犹豫不决,以免火势越烧越大,错过逃生时机。身处烟雾要捂住口鼻,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不加防备,就会被有毒有害烟气熏倒。如果一定要冲出烟雾区,必须用湿毛巾等捂住鼻嘴,尽可能地弯腰贴地跑出,这样才能减少烟气的吸入量,以免中毒倒下。如果建筑物有避难房、疏散楼梯的,可以先躲进避难房或由疏散楼梯撤至安全地方。如生命受到威胁,又无逃生之路时,可以用绳索或将床单撕成条状连接起来,一端拴在固定物件上,再顺着绳索或布条滑下。 如果万分情急决定跳楼出逃时,可先往地下抛出一些衣物棉被等,以增加缓冲,然后手扶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落高度,并尽力保持双脚着地,尽可能地保全性命。“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我们须自觉承担起防火工作的责任与义务,更多的学习和掌握消防知识,遵守各项防火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工作,使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学们,生命是这世间最宝贵的,但也是最脆弱的。让我们牢记以上这些逃生法则,共同来预防火灾,阻止火灾的发生,不要让艳丽的生命之花在火中凋零。每个人都在祈求平安。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有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    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现在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著名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特别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小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学生管理手册》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这会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品德;播种品德,收获命运。”愿同学们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收获坚毅的性格,收获高尚的品德,最终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把握自己的命运!
高一(11)班陈慧老师发言

高一(11)班学生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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