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收费项目的公告
时间:2019-08-29 作者:威海四中 来源:威海四中 点击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2003年学校收费管理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3]63号)要求,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对全市公办中小学的现行教育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现将经省政府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以及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批准的主要收费项目和标准予以公告。各市(区)及学校自行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序列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 标准 |
批准收费及文号 | 备注 |
1 | 高中学费 | 元/生.学期 | 800 | 威政办发[2000]27号 |
其他项目由学生自愿选定 学生保险、学生公寓用品等 |
2 | 普通住宿费 | 元/生学期 | 300 | 威价发[2011]128号 | |
3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报名考试费 |
元/科次 | 16 | 鲁价费发[2012]108号 | |
4 | 高考报名费 | 元/生 | 30 | 鲁价费发[2006]95号 | |
5 | 普通高考体检费 | 元/生 | 50 | 威价费发[2008]138号 | |
6 | 一次成相工本费 | 元/生 | 5 | 威价费发[2001]19号 | |
7 | 高考材料费 | 元/生 | 3 | 威价费发[1998]10号 | |
8 | 高考考试费(综合科) | 元/科 | 30 | 鲁价费发[2006]95号 | |
9 | 高考考试费(其他科) | 元/科 | 20 | 鲁价费发[2006]95号 |
2、学杂费实行收费减免制度:按威价费发[2010]70号文件规定执行。
3、外商子女在我市入学、入托及收费按威价费发[2002]97号、威价费发[2003]107号文件规定执行。
4、非外商子女在我市就读的外国学生交纳学费按威价发[2011]51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