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走进校园
时间:2016-11-27    作者:威海市第四中学    来源:未知    点击量:
    2016年11月26日上午9:10我校采用网络同步播放的形式,对2016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本次法制讲座主讲人为山东鸿源律师所的杨冠林律师,学生发展研究中心邢燕主任主持。
    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纪素质,预防和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让学生学会、掌握、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身安全防范;是为了加强学生自我教育,遵守法律法规,培养正确的价值取向,树立高尚的人生观、社会责任感,敢于同社会不良现象作斗争。让学生从理论上、行为上参与社会责任、社会义务的学习,达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的新境界。
     本次法制教育知识讲座围绕“什么是违法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和“生活中的法律”等方面进行宣讲。杨冠林律师用大量生动、真实的校园事实和案例向同学们剖析了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将深奥的道理寓于其中,通俗易懂,发人深省。作为一名高中生应从遵纪守法、消除隐患,谨慎交友、不贪不占,遭遇险境、巧妙周旋,诉诸法律、报告公安,虚张声势、紧急求援等方面来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在场聆听讲座的同学们无不受益匪浅,大家都认真听取了讲座内容,也意识到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和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必要性。
    通过开展法制、安全知识讲座,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并正确掌握一些法制常识和安全知识,具备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自觉抵制不良行为,认识一些社会现象,从而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在校园内的发生,把普法教育、依法治校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

图为我校学生在教室认真听讲座


图为我校学生在录播教室认真听讲座


图为杨律师为我校学生进行法制讲座